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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安局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3-05-31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月13日上午,吉安县公安局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剑主持会议并讲话,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吉安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杜方平同志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吉安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刘剑同志就县公安局落实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此次巡察是市委对局党委进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问题真实客观、切中要害,明确指出了局党委在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指明了努力方向。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巡察整改是本职,抓不好巡察整改是失职的强烈意识,积极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坚决落实整改。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切入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着力点,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扎扎实实推进到底。二是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巡察整改稳步推进。县局成立以我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袁洪生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洪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督办等日常工作。局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局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整改办履行统筹协调、督导督办责任;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使命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将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1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08条整改措施,并形成《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不打折扣、照单全收,并坚决完成整改任务。要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任务销号。要建立上下左右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把握工作进度。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牵头单位每周向局整改办上报进展情况,局整改办每周向局党委汇报进展情况。对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的,局整改办要催办督办;对落实不力、虚假整改的,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要追责问责;对整改有困难、推进有难度的,局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持续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互相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过程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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