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职务
姓名:彭佐军
职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
依法对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内设机构
无
地 址
庐陵大道45号
电话传真
841157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