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职务
姓名:刘辉
职务:法制大队教导员
工作职责
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对看守所、拘留所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刑事、治安案件审核把关;担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少管申报工作。
内设机构
无
地 址
庐陵大道45号
电话传真
8411126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