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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3-02-25         

1.       【颁布时间】2023-2-14

2.       【标题】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务院

【法规全文】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758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自202333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23年214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8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3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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