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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0-08-29         
  1. 【颁布时间】2020-5-29

  2. 【标题】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3. 【发文号】公安部令第15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公安部

    【法规全文】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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