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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0-08-29
【颁布时间】2020-5-29
【标题】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文号】公安部令第158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公安部
【法规全文】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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