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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警方迅速启动“拆牌、破网、清通道”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4-01-31         

为深刻汲取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吉安县公安局于1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先武到一线督导行动开展。本次行动主要针对“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内容包括全面排查整治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障碍物。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灯箱和装饰物影响防烟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问题进行“拆牌”整治;“破网”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窗);对建筑内外消防车专用通道和人员逃生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等三大方面问题,切实开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刘先武在辖区随机选择了多家网吧、餐厅、超市等场所,对全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现场督导。

刘先武强调,全县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张国清副总理现场指导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扎实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的隐患,切实打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坚决守住守牢全县安全生产底线。

行动期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个别商户场所存在防盗网(窗)遮挡逃生窗口、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等问题,要求商户立即自查自纠,并指导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二楼及以上配置救生绳、软梯等逃生设施。同时,提醒商户逃生窗不仅是“生命之窗”,更是危机时刻的“救命通道”,要正确看待逃生窗作用,明确消防通道畅通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为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

行动当天,县公安局在主城区范围内已累计排查各类场所181处,整治消防安全隐患52处,拆除遮挡外窗的户外广告牌和灯箱10处,拆除防盗网12处,开设逃生窗的防盗网3处,标识消防车通道3处,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21处。

下一步,吉安县公安局将继续紧盯户外广告、店铺招标牌遮挡门窗和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以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行动为契机,规范户外广告牌管理,切实打通消防逃生通道;同时分类别、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火灾防范意识,多方同心同向,共同打通“生命通道”,助力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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