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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有奖举报有组织犯罪的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4-03-29         

为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单位和个人踊跃举报有组织犯罪。现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如下20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网上网下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网上网下“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网上网下各种暴力催债、传销、“退保”,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根据《吉安市举报有组织犯罪奖励办法》,对举报有组织犯罪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单位和个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举报。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举报联系如下:举报电话:1100796-8411342举报地址:吉安县公安局业务大楼刑警大队邮箱:jaxgashceb@126.com邮编:343100

 

 

吉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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