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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架起为民解忧“三座桥”,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稳控抓实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4-03-26         

3月1日,由于土地纠纷问题,肖某和游某争论着走进梅塘派出所多元调解室,等候多时的镇政府土管部门、综治办工作人员以及驻村民警,你一言、我一语为双方展开调解。不到2个小时,肖某和游某持续了一年多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梅塘派出所多元调解室是吉安县公安局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探索县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依托“做细联动机制、做精基层治理、做实网格警务”三项举措的综合运用,从乡镇、村委(社区)层面创新建立多元共治联调工作模式,架起为民解忧“三座桥”,探索出了一条“阵地前移、预防为主、化解到位、稳控压实”的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为矛盾纠纷减存量、降增量、控变量,切实将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苗头。

吉安县公安局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健全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分流机制,在各乡镇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室,设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岗,由群众基础扎实、社会经验丰富的镇政府、综治办、司法行政以及基层单位、组织等工作人员,与民警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联调工作。

为扎实做好联调工作,吉安县公安局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特点,专门制订涵盖人员保障、调处纠纷、法律咨询等调解工作规范,并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学习调解技巧和相关政策法律,打造了一支政治素质高、团队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多元调解队伍。

此外,多元调解室围绕受理、调解、移送、归档等环节,联合制定矛盾纠纷调解流程规范,明确受理范围、部门职责、制度原则等,强化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形成部门合力,快速响应争议调解。

同时,多元调解室设置联调导访台,各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四驻模式”展开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做到值班民警集中常驻、综治部门定期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驻、司法部门适时援驻,确保多元发力及时调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的多元调解、化解服务平台,变单一部门“小调解”为多部门联合“大调解”,实现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

在建立多元调解室的基础上,吉安县公安局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地方文化和村规民俗,将调解阵地迁移,借助村委会、街道办以及警务室等办公资源,建立一批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将邻里矛盾、家庭婚恋等民事“小”纠纷吸附化解在村组、街道,避免小事闹大。

在大冲乡街道上,一个挂有“全力调解室”招牌的警务室分外亮眼。步入其中,“万事和为贵”“有理让三分”等劝和箴言随处可见,屋内的摆设也很讲究,整齐的调解桌和心型的桌牌寓意着真诚、公信、用心。

在人民调解队伍组建上,我们注重法律素养的考察和培养,把退休返乡的党员干部、耕读故土的贤人志士、有口皆碑的道德模范等,吸收为人民调解员。”据北源派出所所长黄瑞统介绍,该调解室除了配套完善的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还吸纳了6名民间调解员。其中,郭全力在2023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优秀调解员”。“全力调解室”成立后,就像其名字一样,对调解工作尽全力

人民调解室非常契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优势,矛盾纠纷化解起来更加容易,很多当事人一到调解室,调解员讲讲故事、说说道理,双方红了脸,疙瘩就解开了。”对于调解效果,大冲乡驻村民警秦汉深有感触。调解工作中,调解员既知法懂法,又有情有义,配合驻村民警尽力维护矛盾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平时,他们还化身“义警”,为驻村民警分担治安巡逻、普法宣传等警务工作,有力守护一方平安

吉安县公安局在全力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还在及时发现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方面下大力气,建立相应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室的优势和作用。

在运行模式上,吉安县公安局为潜在的矛盾纠纷排查划清网格,大力推进“一村一警”挂点联系服务,组建16支“1+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小组,由网格民警牵头,带领综治办和两委干部定期开展入户排查和走访宣传。对收集来的矛盾纠纷线索,进行分类甄别,及时邀请当事人到多元调解室或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

同时,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及时掌握调解案件的成效、群众的满意程度、协议履行等情况,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出现了反弹现象的,主动协调对接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针对风险及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再调解,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形成“联络走访-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跟踪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闭环机制

现在我们都知道,大的矛盾纠纷到镇上解决,小的矛盾纠纷就在村里、街道解决。”因邻里纠纷,刚从“全力调解室”走出来的大冲乡东汶村的村民王某,对驻村民警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十分满意。

无论是多元调解室,还是人民调解室的设立,既借力推动矛盾纠纷警情分流,又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起到了维护辖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全县各调解室3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4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8%,调解协议履行率达98%,人民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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