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种跑跑腿
就能轻松赚钱的机会你要不要?
千万不能要!
这是一种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专门负责帮“上线”跑腿取款
并转移赃款的
“职业取款人”
他们提取赃款后交给上线
并从中赚取佣金的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成功抓获一名“职业取款人”
3月13日21时许
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接到辖区居民戴女士报警
随后戴女士想要提现
对方称还需要完成一单
但因戴女士银行卡线上无法转账
对方便和戴女士约定
将现金放在指定位置后即可提现
为了拿回本金和佣金
戴女士将42750元的现金准备好
放在指定的牌子后便离开
结果对方称还要完成一单才能提现
通过大量工作
以及调取相关视频
确定当天取走戴女士现金的
嫌疑人身份为江某
并得知江某已逃至永丰
刑警大队迅速出击
3月19日晚上
成功将江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江某
对其帮助诈骗团伙掩饰、隐瞒
获取不法利益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经了解
江某、46岁、永丰人
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通过朋友介绍下载某软件
称在软件群里
只要接收到“上线”的指令后
跑跑腿帮他们“取款”诈骗资金
再转移到指定的账户中
就可以获取到高额利益
手头拮据的江某心动不已
便想通过“跑腿”来赚钱
那么快就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
嫌疑人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职业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职业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账户,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更不能沦为“取款手”“车手”,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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