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扶贫项目赚大钱?刘某被刑拘
天降“扶贫款补助”
需要帮忙“走流水”
就能“免费领扶贫款”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真的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吗?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永阳派出所
接到刑侦大队提供的线索
称辖区人员刘某因银行卡交易异常
怀疑其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接到线索后
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相关调查
通过前期大量侦查工作中得知
刘某于7月7日至7月12日期间
其银行卡有过多次流水转账记录
总金额高达317000元
民警掌握到该信息后
于11月12日上午
将刘某传唤至永阳派出所接受调查
图片▲“**梦”app的虚假截图。
到案后
刘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
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违法事实闭口不谈
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民警遂即调整办案思路
通过调取刘某的银行流水、操作记录
以及手机内的聊天记录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
刘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
最终对其“帮信”的
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
今年6月初
刘某经某QQ群里的人介绍
下载了一款名为“**梦”的软件
并在该软件内做了网络扶贫项目
软件客服声称
只要用刘某的银行卡“刷流水”
便可领取高达168万元的“扶贫款”
面对高额的利益诱惑
刘某在明知对方可能会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仍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告知对方
在7月7日至7月12日期间
对方通过某软件远程操作刘某手机
再由刘某输入银行密码的方式多次进出账
经核实
刘某银行卡进出账金额共317000元
并且从中获利1000余元
谁知刘某在完成相应要求后
既没有领取到百万扶贫款
还收到了公安机关的传唤
目前
刘某因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实际生活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哪些行为易构成帮信罪?
1、租售微信号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用户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2、帮人刷单走流水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4、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5、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技术人员等,这些本该前景光明的年轻人,因为一时之利,背负罪名与骂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