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吉安县发生一件“奇闻异事”人去世了,医保卡却仍然“活着”。还在某医院多次购药,刷走国家医保统筹金1.5万元。
近日,吉安县警方在“春雷行动”中雷霆出击,成功破获了这起诈骗案。
3月上旬,吉安县警方根据市医保局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涉嫌医保诈骗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中,民警发现有人使用已故人员周某的身份,前往吉安市某医院多次购药,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的情况。
为进一步掌握犯罪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民警先后前往相关医院收集调取证据,并向周某家属了解情况。经过深入侦查,民警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真相,使用周某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的,竟是他的儿子周某某。
3月14日,周某某得知事情败露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吉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周某某对其使用已故父亲周某的医保卡,诈骗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周某某交代,其父亲周某生前因病需长期服药,由于周某是低保户,使用医保卡购药价格比普通结算低很多。
父亲过世不久后,周某某无意中发现,其医保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于是他便使用父亲的医保卡,多次前往医院低价购药,再倒卖给药贩子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因涉嫌诈骗,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违法所得被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违规使用医保卡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是实账积累,包含个人缴费及一定比例单位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看病拿药,参保人突发死亡时可以被继承。但以其他任何方式提取个人账户资金,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此条立法解释,医保卡套现行为构成诈骗罪。
警方提示
医保卡是老百姓的救命卡
医保统筹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奉劝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人
别搭患者的“车”,揩医保的“油”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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