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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了,医保卡却还“活着”!这样使用医保卡违法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3-03-26         

不久前,吉安县发生一件“奇闻异事”人去世了,医保卡却仍然“活着”。还在某医院多次购药,刷走国家医保统筹金1.5万元。

近日,吉安县警方在“春雷行动”中雷霆出击,成功破获了这起诈骗案。

 

3月上旬,吉安县警方根据市医保局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涉嫌医保诈骗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中,民警发现有人使用已故人员周某的身份,前往吉安市某医院多次购药,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的情况。

 

为进一步掌握犯罪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民警先后前往相关医院收集调取证据,并向周某家属了解情况。经过深入侦查,民警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真相,使用周某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的,竟是他的儿子周某某。

 

3月14日,周某某得知事情败露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吉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周某某对其使用已故父亲周某的医保卡,诈骗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周某某交代,其父亲周某生前因病需长期服由于周某是低保户使用医保卡购药价格比普通结算低很多。

父亲过世不久后,周某某无意中发现,其医保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于是他便使用父亲的医保卡,多次前往医院低价购药,再倒卖给药贩子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因涉嫌诈骗,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违法所得被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违规使用医保卡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是实账积累,包含个人缴费及一定比例单位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看病拿药,参保人突发死亡时可以被继承。但以其他任何方式提取个人账户资金,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此条立法解释,医保卡套现行为构成诈骗罪。


警方提示

医保卡是老百姓的救命卡

医保统筹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奉劝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人

别搭患者的“车”,揩医保的“油”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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