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
自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双月行动”开展以来,吉安县公安局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打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21日,吉安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批发中心依法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销毁的烟花爆竹主要是公安机关依法收缴的伪劣、过期、“三无”产品以及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000余件。
为确保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安全、环保、有序进行,吉安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前踏勘销毁地点,精准划定销毁区域,并确保出库、装车、运输、卸载等各环节,全程处于安全监管之下。在销毁现场,工作人员设置了安全警示标牌和警戒带,安排警戒人员。随着现场指挥人员的一声令下,现场响起阵阵鞭炮声,1000余件烟花爆竹被成功引爆。销毁后,民警按要求对销毁场地进行喷淋洒水、降低烟尘污染等工作,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此次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下一步,吉安县公安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双月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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