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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第一次紧急集合演练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1-03-02         

吉安公安局组织开展第一次紧急集合演练

 

为深化落实县公安局《关于加强警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六项规定》,严格局属有关部门值班备勤要求,确保随时有效应对各类应急任务,2月27日(星期六),县局组织开展第一次紧急集合演练,检验局属县城各部门民警在核定时限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情况。带班的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袁洪生率督察、政工部门组织指导此次演练。

当日9时20分、9时58分和10时35分,袁洪生分别通过指挥中心下达紧急指令,要求局机关21个部门和县城3个派出所民警分批到达局业务楼一楼大厅集合。政工科对参与紧急集合民警到达时间进行逐人登记,督察大队就人员着装、警容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整个演练过程组织严密、指挥有力、反应迅速,219名民警除请假人员均按时集合,有的因在局加班还提前到达,起到了检验预案、锤炼队伍、提升能力的实际效果。

县局党委一直非常重视队伍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尤其2020年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剑到任吉安县后,在首次局党委会议上就提出建立紧急集合制度体系的想法。经反复调研论证和实战流程考究,2021年初《吉安县公安局紧急集合令实施规定》正式出台并实施,内容涵盖紧急集合人员范围、应急响应梯队编制原则及调集顺序、指令下达流程、特殊情况应变方案和考核奖惩、应急响应保障等方面。根据刘剑关于在元宵节前后举办一次紧急集合演练的指示,县局跟进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紧急集合演练的通知,并结合民警实际居住地址,逐一细化明确家属参与联系机制和民警规定到达时限,进一步保证了紧急集合演练的科学合理性,确保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稳得住,坚决当好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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