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车管所推行驾驶人考试“即约即考”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努力打造更便捷、更高效、更人性化的公安交管服务体系,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5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即约即考”服务模式。
下放实习期满考试业务,方便驾驶人就近考试。以往持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满后要到市局交警参加实习期满考试,自5月1日起,市局交警支队将该项业务下放到各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考试结束后,驾驶人要参加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签注机动车驾驶证,该业务不收取费用。
推行“即约即考”服务模式。我大队车管所积极整合利用理论考场资源,针对“满分考试”、“注销可恢复考试”、“实习期满考试”3类考试业务,优化调整受理、预约、考试、复核、制证等业务流程,实现申请人即来即约、即约即考、现场领证。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以往需要到市局交警车管所办理的进口小型汽车登记、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业务,现在也可以在我大队车管所办理。同时,车主还可以到人保财险吉安县支公司办理小型汽车6年内免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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