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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代表县局到有关单位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督导职责
作者:[变量]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18-12-03         

吴江代表县局到有关单位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督导职责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6月12日,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江代表县公安局牵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督查组,分别到敦厚、永和、凤凰、横江等乡镇政府,及工信委、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县直单位,履行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导职责。

在各单位,吴江一行听取了关于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汇报,查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4月28日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县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扫雷”行动及“清零”行动,是否督促辖区企业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七项承诺”,是否严格按照“五查”内容开展自查检查。

吴江一行还来到永和机砖厂、凤凰明翔电子厂、凤凰和成加工厂、横江宏发砖厂、敦厚锦绣服装厂等企业督导检查当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等情况,重点查看了各企业生产车间、学校教学楼等安全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吴江当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并嘱咐相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督导工作中,吴江还要求各单位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从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切实强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努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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