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吉安县公安局 >> 首页 > 警务动态 > 警界资讯 > 正文 >> 正文

 

 

吉安县公安局李醒亮政委深夜检查县城夜间巡逻工作
作者:[变量]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18-12-03         

吉安县公安局李醒亮政委深夜检查县城夜间巡逻工作  

   

 2015年8月15日 晚上22时许,吉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醒亮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深夜来到县城夜间巡逻的9个巡逻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工作,督促巡逻民警落实各项巡逻措施,指导巡逻民警有针对性的开展巡逻工作。

 

每到一处,李政委都会结合该巡逻区域的治安形势特点,指导巡逻民警有针对性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在城北巡逻区域,李醒亮政委见巡逻民警黄奉敬、欧阳长春正在街上步巡时,便立即停下车与民警一一握手,并对黄奉敬等老同志能够以身作则,示范带头,坚守夜间巡逻一线表示充分肯定,还叮嘱其巡逻时注意自身安全,保重身体。在县二中门口,李醒亮政委遇见了正在门口巡逻的民警林立明、吴思礼,并对其尽职尽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给予了表扬,同时指出,县二中已经提前开学,下晚自习时人流量较大,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学生家长反映较大,要求巡逻时保持高度警惕,严密巡逻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稳定。  

 在检查巡逻过程中,李政委指出了夜间巡逻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要求巡逻民警结合“双提升”工作落实巡逻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着装及装备。从检查情况来看,民警着装有了较大规范,但依然只有少数巡逻民警携带了单警装备,存在佩戴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对自身安全也没有保障,因此。在今后的巡逻中,要求巡逻民警按规定携带单警装备,佩戴齐装备;二是规范巡逻值班制度。查岗过程中,少数巡逻民警自作主张,未经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换班,并因为造成值班局领导巡查时人员不在岗,事后互相推诿,要求巡逻民警严格落实巡逻值班制度,需要换班、请假等情况的,要按规定向值班局领导请示汇报,确保每个巡逻区域都人员在岗;三是规范巡逻车辆。根据夜间县城巡逻的要求,对配备警车的单位必须开警车巡逻,但只有少数单位的巡逻民警开警车巡逻,大部分民警为省事图方便开民用车巡逻,大大降低了见警率,也不利于提升公众安全感,对此,要求巡逻民警规范巡逻车辆,按规定开警车巡逻,切实落实好各项巡逻措施,真正发挥好夜间巡逻的震慑效果。  

   

 

 

 

文章录入:政工科    责任编辑:政工科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管理 |
吉安县公安局版权所有,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赣ICP备12008235号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