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巡警大队到县城发放禁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方宣传单
燃放烟花爆竹是全社会广大市民在重要节日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其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了大气污染。随着城市的高层建设越来越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了群众的生活休息。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尚,吉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县公安局传达的有关《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及吉安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吉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1月1日至15日,组织民警带领巡防员在县城辖区对店面、小区的群众发放吉安县公安局印发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手册,吉安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吉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一万多份。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后,广大市民个个都说要做为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认真积极主动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规定,不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我县环境,为营造清净整洁、精心秀美的绿色庐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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