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
2015年5月26日上午10时许,吉安县油田派出所接罗小某电话报案称:油田镇江下村委山口村村口有人打架,之后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有众多山口村村民聚集在现场争吵。经调查,在2015年4月,山口村罗姓村民在村口准备修建一祠堂,当时已将房子地基打好,但是被彭姓村民阻拦,之后双方在政府的协调下,同意暂时搁置此事。5月25日,罗姓村民又修整路面,准备重启祠堂的修建。5月26日早上8点,由彭发某打电话请来挖机,并现场指挥挖机,将罗姓村民打好的祠堂地基挖烂损毁,继而引发双方冲突,罗大某自称在冲突中被彭瑜某打伤。
案发后,我所高度重视此宗族纠纷,迅速将此事报告给县局和油田党委政府,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在发案后的两天内,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笔录共20余份,有效固定了证据。2015年6月25日,因案情复杂,我所对此案办理了延期手续。
在发案后的两个月内,派出所协同政府、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争执意见较大,调解多次事情毫无进展。为维护法律的尊严,2015年7月24日,经吉安县公安局审批,对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彭发某给予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彭瑜某殴打罗大某一事,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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