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队快速查处一起未成年交通肇事案
2015年7月24日,吉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快速查处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吉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7月16日22时20分许,事故中队接110电话转警称:刚才一位50多岁的老头被电动车撞伤在县医院住院;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前往吉安县人民医院,到达现场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展开调查取证,另一路前往县医院了解受伤人员的情况,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民警立即将嫌疑人刘某带至县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讯问,并通知其家属到场,经查实犯罪嫌疑刘某来至吉州区,现为吉安县某高中高三的学生,1997年11月29日生,其以前一直在吉安市就读,后来为了离家近些,就转学来到吉安县就读,每天都是骑电动车回家,没想在半路就将一罗姓行人撞伤。
因刘某可能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且无证驾驶,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就在办案民警离开看守所(井冈山市看守所)那一刻,刘某用深情地双眼盯着其父亲并留下了悔恨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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