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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吉安县户籍业务“全县通办”已开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4-11-07         

好消息,吉安县户籍业务“全县通办”已开通!

你是否曾经为了办理户籍业务专门请假赶回户籍地,有时需要跑几趟才能办完,有时需要等几天才能拿到,平时没这么多时间怎么办?

现在好消息来啦,从2024114日起,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正式启动户籍业务“全县通办”。9类81项户籍业务实现异地办、就近办。

“我的户籍在安塘乡,请问可以在这里办理新生儿户口业务吗?”11410时许,在吉安县工作的肖先生,来到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相关户籍业务。经了解。肖先生是安塘乡人,近日喜得一子,因工作繁忙,往返两地极为不便,故来窗口咨询。

“现在户籍已经开通了‘全县通办’服务,可以就近办理,不用来回跑。”民警热情为肖先生介绍了户籍“全县通办”政策以及办理的相关流程、所需材料。在肖先生将相关材料备齐后,仅用5分钟就为新生儿办理好了户口。“真没想到在县城就能办理家里的户口业务,‘全县通办’政策真的太给力了!”拿到户口本的肖先生,对民警竖起大拇指赞叹道。而肖先生也有幸成为吉安县“全县通办”业务开通以来首位政策红利受益者。

什么是户籍业务全县通办

吉安县户籍居民在办理81全县通办的户籍业务时,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近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即可完成办理。

开通户籍业务“全县通办”,既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目前,吉安县公安局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通办业务工作高效办结、有序推进。

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户籍全县通办业务清单:

一、户口登记类(无《出生医学证明》及事实收养登记除外)(8项)

1.国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2.国内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6周岁以下);

3.撤销宣告死亡、失踪人员恢复户口

4.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5.退役人员在安置地(非原籍)恢复户口;

6.退役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

7.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者退兵人员恢复户口;

8.办理了《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人员落户。

二、户口注销类(4项)

1.死亡注销(含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2.赴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

3.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注销户口;

4.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

三、户口迁移类(28项)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4.夫妻投靠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5.夫妻投靠迁入(农村迁入农村地区);

6.家属随军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7.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官随迁家属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8.购房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9.学历技术职称人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0.受表彰人才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1.人才引进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2.投靠亲友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3. 县内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4.异地扶贫搬迁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5.投资、经商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转任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7.持《收养登记证》收养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8.佛教、道教等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19.大中专学生录取入学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0.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迁入(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1.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回原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2.大中专学生毕业未就业(含肄业)、退学、开除学籍回原籍(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3.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

24.大中专学生升学迁出;

25.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出;

26.儿媳投靠公婆迁入(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县,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7.女婿投靠岳父母迁入(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县,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28.务工人员落户(迁入本县城镇地区)

四、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类(12项)

1.变更联系电话;

2.更正出生地;

3.更正籍贯;

4.变更更正文化程度;

5.变更更正婚姻状况;

6.变更更正兵役状况;

7.变更更正服务处所;

8.户成员关系调整;

9.变更更正宗教信仰;

10.变更更正职业项目;

11.城镇住址项目变更、更正;

12.变更更正其他登记项目。

五、其他户政业务事项(6项)

1.补领居民户口簿;

2.换领居民户口簿;

3.补领迁移证;

4.换领迁移证;

5.补领准迁证;

6.换领准迁证。

六、户籍证明类(系统无法查询的除外)(6项)

1.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2.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4.开具《公民身份号码重号更正证明》;

5.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6.开具其他户籍类证明。

七、查询服务类(7项)

1.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查询;

2.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

3.律师因代理起诉查询;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民事案件查询;

5.公民查询本人历史登记信息;

6.公民因寻亲访友查询;

7.重名查询。

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业务(9项)

1.居民身份证申领;

2.居民身份证换领;

3.居民身份证补领;

4.临时身份证申领;

5.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6.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7.居民身份证捡拾登记;

8.居民身份证发还;

9.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1项)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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