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吉安县举行
为持续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提升,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6日上午,由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办,吉安县文明办、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的吉安市摩托车、电动车“有牌照、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仪式在吉安县庐陵文化广场举行。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以及吉安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社区管委会的单位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现场,还有交警代表、企业员工代表、外卖骑手代表、学生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等150余参加活动。
活动中,吉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吴江就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全体公安交警要迅速行动起来,以攻坚决战的姿态和超常的举措,全面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他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们,广泛传播文明出行、平安出行知识,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守法、安全防护意识,养成“有牌照、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的文明出行习惯,严守交规,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学生、外卖骑手代表倡议:“遵守法规、安全骑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请谨记有牌照、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
通过全市上下积极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巩固摩托车、电动车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养成“有牌照、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的良好驾驶习惯,广泛动员发动交通参与者,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文明吉安、畅通吉安、美丽吉安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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