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放管服”改革123新政
一、公布“一本”清单。
省公安厅统一公布全省公安机关253项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属性;同时,按照标准化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并附有清晰明了的办理流程图(表),用统一的服务标准,做到同一事项在全省公安机关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53项审批服务事项中,可网上全流程办理、一次不跑或部分流程网上办理的“网上办”事项115个,可异地办理、当地办理的“就近办”事项151个,可到实体办事场所最多跑一次的“一次办”事项159个,可在实体办事场所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立等可取或在网上办事系统及时响应的“马上办”事项113个。属公安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的高频热点服务项目23个,占9%。全部审批服务事项内容、属性和办事标准均在网上公开,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在公安网上服务平台可根据服务属性和服务方式、业务、对象、层级、类型等,进行多维度、条件叠加式的筛选查询,并可对“网上办”事项直接导入办事流程,一目了然、简单便捷。
除以上253项审批服务事项之外,还在网上平台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查询、重名查询、联系挪车和开锁、探访会见等20项便民服务。
二、升级“两端”服务。
为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省公安厅统一搭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一体化服务平台,并与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对接,打造公安“一网通办”升级版。“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已全新上线运行,群众可同步获得PC端和移动端更全面、更友好、更智能的 “两端”服务体验:
(一)使用连接有线互联网的PC端(电脑),可以上网直接登录“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https://wmfw.jxga.gov.cn),或登录“江西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www.jxga.gov.cn)后点击进入“政务服务”模块,253项审批服务事项即全景呈现,可浏览查询或网上办理,就像“网购”一样顺畅。
(二)使用连接无线互联网的移动端(智能手机),可下载“江西公安”APP或在微信关注“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入后即可享受253项审批服务事项的随行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只要有网络信号,便可“一机在手,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便民服务”、“热门服务”等应用功能更加贴心。
三、推出“三办”承诺。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功能互补,省公安厅统一作出在全省公安机关实体办事大厅的三项服务承诺,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一)实行“一门一窗”办理。对需要到实体办事大厅办理的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驻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对因场地有特殊要求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进驻当地政务大厅的,当地公安机关设立公安综合办事大厅或按业务分设办事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同时,在公安办事服务大厅实行“一窗通办”,即各服务窗口均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成所有事。
(二)实行“一站限时”办理。为解决群众在窗口办事的排队等号、耗时较长等问题,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预约办理、群众自助办理的同时,对需在窗口办理事项实行每件限时办结:
1.已经通过网上申报、材料预审或审批的“一次办”事项,现场提交材料和信息采集符合要求的应当在窗口受理后15分钟之内办理完毕;
2.不需要提供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程序简单的“马上办”事项,应当在窗口受理后10分钟内办理完毕;
3.审批材料多、办理程序复杂的现场审批办结事项,提交材料和信息采集符合要求的应当在窗口受理后20分钟内办理完毕;
4.审批材料在5份以下的窗口受理、事后审批反馈事项,应当在10分钟内受理完毕;其它的窗口受理、事后审批反馈事项应当在20分钟内受理完毕。
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或制作证件、牌照的业务,限时办结不含检验、检测和证件、牌照制作的时间。
(三)实行“全面延时”办理。以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为依托,大力拓展网上预约、受理和办理等延时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全时段办事服务。在网下“一门一窗”办理中,提供全面延时服务:
1.在工作日中午,对高频的即办事项至少保留一个值班窗口提供延时服务;
2.在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对高频的即办事项按正常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
3.对办件量较少的即办事项和承诺件,实行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预约延时服务,企业和群众可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微信或到窗口联系等方式预约办理;
4.在其它非工作时间,对企业和群众的特殊、紧急需办的事项提供应急服务,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5.对业务量大、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通过在窗口网点设置自助办理设备或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前移服务端口等方式,实现全天候24小时服务。
行政审批服务高频即办事项清单
序号
|
业务类别
|
事项名称
|
1
|
户政
|
出具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
|
2
|
户政
|
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
3
|
户政
|
丢失补领身份证
|
4
|
户政
|
损坏换领身份证
|
5
|
户政
|
临时身份证办理
|
6
|
出入境
|
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签注再次申请
|
7
|
出入境
|
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
8
|
交通
|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
9
|
交通
|
补领机动车号牌
|
10
|
交通
|
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
11
|
交通
|
超龄换证
|
12
|
交通
|
打印学习驾驶证明
|
13
|
交通
|
电子监控处理
|
14
|
交通
|
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号牌
|
15
|
交通
|
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
16
|
交通
|
缴纳罚款
|
17
|
交通
|
考试预约
|
18
|
交通
|
期满换证
|
19
|
交通
|
取消本地考试预约
|
20
|
交通
|
损毁换证
|
21
|
交通
|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
|
22
|
交通
|
遗失补证
|
23
|
交通
|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