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 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吉安县公安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发现以下二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黑恶犯罪线索,并向您致以真诚的谢意!
1.电话举报:请致电0796-8411342。
2.搜索并关注“吉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留言举报。
3.信件举报:吉安县敦厚镇庐陵大道45号(吉安县公安局),邮编:343100。
4.来人举报:吉安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特此通告
吉安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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