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的创业形式,通过互联网创造商机的“网络创业”受到年轻人的青睐。由于网络创业与网络营销是不可分的整体,有不法分子借此以“代理产品”“加盟”等为名实施传销和诈骗。为此,警方发布提示,提醒网络创业者不可掉以轻心,谨防上当受骗。
此类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一是以“代理产品”为名实施传销。加入该营销团队需经会员介绍,其“买产品→拉下线→拿提成→下线再拉下线”的模式,实际上就是网络传销。二是以“加盟”为名实施诈骗。在互联网上发布加盟信息,宣传虚假信息,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和首批货款等款项。但首批货物不能由加盟者挑选,而是待加盟者装修好店面后,由公司从批发市场批发伪劣货物“指定配送”。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虽然约定可以退货,但不退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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