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5、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办理条件:
1、承办人需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2、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法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社会公德。
4、具有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5、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6、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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