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驾驶证注销未收回的公告(2025年3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条之规定,以下2名驾驶人的驾驶证注销,未交回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以下2名驾驶人的驾驶证作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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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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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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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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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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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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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0026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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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01609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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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驾驶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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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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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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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21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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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04316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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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证换证(注销实习准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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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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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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