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吉安县公安局 >> 首页 > 办事指南 > 交通管理 > 正文 >> 正文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驶证注销9月份未收回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nbsp;   更新时 间:2024-10-15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驾驶证

注销未收回的公告(2024年09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条之规定,以下1名驾驶人的驾驶注销,未交回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以下1名驾驶的驾驶证作废。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业务原因

注销时间

彭国鲁

362400415326

3660027362956

注销驾驶证(申请)

2024.09.02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08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管理 |
吉安县公安局版权所有,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赣ICP备12008235号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